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肉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肉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肉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事情又有了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我见到了后妈的妈妈! 那是一个……春天?秋天?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爹地带着我和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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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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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