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文噗噗更新时间:2025-09-16 18:21:12
万人迷恶女x高岭之花哥x阴湿狼犬弟|纯爱党慎入|防盗30%72h白芙蓉不是个好人,魅惑无数王侯将相,祸国殃民,最后落得个被万人唾骂,活活烧死的下场。重生后,她不思悔改,只是将魅惑对象,改为前世乱世最后的赢家,一统天下的封仁。彼时不过区区御史的封仁,正因痛斥她妖妃祸国,被囚于死牢。白芙蓉偷偷潜入,一双玉手撩拨得这死囚面色潮红、喘息不止,她唇间勾出浅笑轻唤:“封郎~”偏偏那日地牢幽黑,白芙蓉认错了人。是封仁卑贱如野狗的庶弟封义,本该为嫡长兄替死,却被白芙蓉种下彻骨的贪婪与嫉妒。而封仁分明将白芙蓉对弟弟的撩拨,看得一清二楚。待他再次平定乱世,第一个决定,竟是封白芙蓉为后。——她惹上了两个疯子,白芙蓉想。册封大典上,一个疯狗弟弟带兵把整座皇宫杀到血红,只为朝她眼巴巴地问一句:“好嫂嫂,你到底唤得是哪位封郎?”一个疯人哥哥将弟弟封义指向他的剑,视若无睹,白芙蓉被封仁一把扯入怀中:“阿义,当然只有阿兄之妻,你才能唤嫂嫂。”别名《那一天的封封疯疯起来》,又名《遇见封封兄弟是我做坏女人的报(fu)应(qi)》——以下是预收《误惹前夫他皇叔后》——为给重病的太子冲喜,商户女郝多福被抬进太子府,成了皇长孙杨懿文的人。可她知道,这场婚事是假的。婚书匣子里压着的,是她被卖为奴婢的身契——太子若去了,府里没子嗣的奴婢,只能殉葬。可假夫君杨懿文,从来碰也没碰过她。郝多福没别的路,只能买通小厮,往这端方自持的殿下茶壶中,下了迷情药。待夜深人静,烛熄火灭。伴着男子狂暴的燥热,郝多福不禁低声呜咽,却想,哪怕成婚是假,将来肚里揣上个皇曾孙总不假……待小腹终有隆起意,她兴高采烈,去寻杨懿文说这喜讯。偏偏于半路,一道魁梧的影子突然把她按在墙角。是借住在府里的小皇叔,杨砥。一位刚从战场上回来的“万人屠”,又荒唐乖僻到连陛下赏赐的府邸都敢烧。这样一位杀人不眨眼的人,突然问她:“有喜了?”郝多福只能颤声“嗯”道:“小皇叔如何晓得?还请放开妾身,容妾身先向夫君道喜。”他没放,反而一口咬上她耳朵,声音狠戾又暧昧:“孤的孩子,找旁人报什么喜?”“什……”郝多福想问什么,却随着耳垂一痛,想起夜夜被噬咬过的痕迹,自此再不能动弹。数日后,太子薨逝。丧仪之上,她也是这般动弹不得。杨砥将她箍在怀中,另一只手拔剑便道:“孤的女人,谁敢动。”郝多福自己都不敢动。偏偏……偏偏自从她晓得孩子是谁的后,便不再敢面对的那人——她前些日子,以为是他们夜里的纠缠,才叫这位“假”夫君,多正眼看了她两眼。但那些纠缠是假的,她的“假”夫君倒迎上那柄剑。这位全大晖论身份最骄矜,将将获封皇太孙的杨懿文,平素明明亦最端方自持。而今掌中已滴满鲜血,却仍攥死了郝多福的身契:“叔叔,孩子归你,但她是我的。” 惹上兄弟修罗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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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而复失、失而复得没有演成,但如今这时机倒更为巧妙。 封仁几日间再冷热无常,他按捺不住的右手,还是安安稳稳给白芙蓉吃了颗定心丸。 这出各赴战场之际的离别戏,戛然而止无法回抱的相拥,她绝没有演错。 更何况,长安可是她这朵乱世芙蓉,最熟悉最擅长盛开的舞台之一。 白芙蓉倒不禁期待起来封仁的布置,能否再给她一些惊喜,未免她毫无忠贞的性格易起二心…… 白芙蓉正思索之际,却突然发觉,她钻入的马车并未扬长而去,仍一动不动停在原地。 “唰”地,马车门帘被掀开。 “方才与白姑娘议事太急,竟忘了让白姑娘带上护卫。” 伴着着重新响起,封仁的声音,车厢内近乎一半的空间直接被人高马大、铜筋铁骨的卫壹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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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