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很长,只愿身边人——不离不弃,相守到老。 ——大结局。 ☆、第292尾 向文与野狼 番外一 野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向文,或许是那天彼此说了心事,或许是更早,或许在见到第一面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吧。 他对住在向文家中这个提议反而不反感,倒是很欢喜,最后居然发现住的久了,有些东西也不可磨灭,比如……拿该死的情感! 对的,他看到向文和那些女人一起说就开始不舒服,心脏在叫嚣着不爽! 这是为了什么,到最后的最后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该死的喜欢上了这个榆木脑袋! 可这喜欢,怎么能够说得出口呢?所以,他一直在等待这机会,一个完美的机会,能够让他吃掉向文,或者告白的机会,可是等了两人闹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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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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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