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卷卷猫更新时间:2026-04-16 11:29:45
身为医学博士,沈恋穿成男频权谋文里的路人甲太医。这日后晌,被召去三皇子别苑,给王府的男宠调理身子。一进门,撞上个男人。好优越一张脸,不愧是三皇子最偏爱的男宠。沈恋兢兢业业开始问诊:“公子气色不差,昨夜被殿下宠幸过几回?”-祁王在三皇子府上商议边防军政。出门透透风,碰上个狂徒,上来就问他昨晚被他三哥宠幸过几回。是个太医,误把他当成了三哥的男宠。本也不至于开杀戒,但小太医诊断他肾虚。这些个庸医。怎么混进太医院的。起点龙傲天,可以血流成河,可以奄奄一息,但绝不能肾虚。-一来二去混熟了。沈恋非常喜欢这男宠。虽然男宠狂傲且嘴欠,但自带冷幽默,谈论起朝政格局一针见血,分析起边疆战事挥斥方遒。跟原著男主祁王一样的逼王。就是因为喜欢原著男主,沈恋才看完了这本小说。如今找到代餐,天天情难自已地夸小男宠跟祁王殿下一样英明神武,今后一定能成大事。还承诺等赚够钱,一定替小男宠赎身。然而太医院俸禄微薄,自家一屁股债都难以应付,沈恋都没心情吹彩虹屁了。这天,小男宠招呼太监抬了一整箱银子,摆在沈恋面前。眯眼笑看小太医,小男宠第一次放下戒备,展露真实身份:“祁王为了答谢你这些日子替他补肾,一点薄礼,请沈大人笑纳。”沈恋立马卷款跑路!这可是古早男频文,兄弟祭天法力无边,男主祁王每次爆发都是因为亲友被敌方暗杀。绝不能在男主夺嫡成功前站队。-几个月后。沈恋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村里老头下棋。大地突然“咚咚”震颤。还以为是地震了,转身刚要跑,远处黑压压一片兵马挥鞭而来。为首是大魏武力值天花板部队玄麟卫,带领着北境最精锐的三镇铁骑。包围了沈恋。还叼着瓜子壳的沈恋:?被捉回皇宫的沈恋充满求生欲,吹了一整天彩虹屁。可祁王并没有像从前的小男宠那样孔雀开屏。就只是盯住猎物一样注视他。许久,站起身,步步逼近。“你说过,等攒够银子,要替我赎身。如今,银子我已经替你出了。”祁王一手托起他左腋,一手摁着他腰胯,将他举高抵在墙上,仰头直视小太医无处躲闪的目光:“沈大人该验货了,看看我的肾治好了没有。”- 殿下万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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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珩是真的翅膀硬了。 反正他已经没什么实权了,这两个哥哥还能怎么使坏呢? 眼皮子挑起来,硬气地一动不动盯着兄长。 大皇子谢珏笑了一声,“三弟离宫久了,怪做兄长的没教你规矩。” 他抖落大氅抛给一旁侍从,“这么想分出胜负?大哥跟你比划比划。” 三皇子还没答话,一个小小少年的身影从大哥二哥身后一闪而过,转眼就飞奔回来扑在二哥面前,挡在他和两个剑拔弩张的哥哥之间。 “二哥!玉佩!我找到啦!我找到啦!”谢琅一脸紧张又努力讨好,仰头对着二皇子谢瑜挤出个笑:“没摔坏,给!” 谢瑜眼睛都没垂下看一眼,目光越过谢琅头顶,仍旧冷冷与谢珩对峙。 今儿这玉佩不是谢珩捡回来献给他的,他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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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