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温昔更新时间:2026-01-11 11:15:35
【本文暗恋文/he】【已全文存稿】【下一本《别淋雨》文案最下专栏可收】“我喜欢一个人,希望他过得好。仅此,而已。”写完《小城》系列的最后一本书,苏杳接受记者采访。那天,记者问她创作此系列书籍的灵感来源。不知怎的,她突然没说官方话。她凝着采访室外稀疏的雨幕,坦诚道,“这个系列的作品灵感都源于一个男生。”“有段时间我睡眠质量差,整夜睡不着。拿起笔,想起的就是他高中时候的样子。其实在那之前,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也没有梦到他……至于《小城》。小城是他在十七岁的一个普通的周一描述给他的朋友他眼中的世外桃源的模样。”记者凝视着书籍里和主角有关的描写,生出无数好奇,望着眼前聚光灯下杏眼微垂的少女,挑了个最直接的问题试探:“那您要不要或者您这算不算告——”白。“不算,”苏杳笑了笑,知道记者要说什么。她选择打断且纠正他,于是她说,“当我写一个人,是在和他告别。”「所以——是告别,不是告白。」「当我写一个人,是在和他告别」「而那本书的主角是他」★那天的最后,采访结束,苏杳在采访室外的长廊上猝不及防的撞上一个人。那人穿黑色大衣,正用一双好看的瞳色极深的眼睛望着她。苏杳和他对视。他嗓音暗哑。他先说:“抱歉。”然后问,“我是不是来得有些迟。”★「我有时候也想我喜欢他什么呢?难过大于快乐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值。」「当我觉得一个人特别,就总是爱把他的脸在我心里模糊化。模糊化又具体化又模糊化。时间久到我都想不起这张脸了,也不提起这个人。却还是觉得他特别。」「为他跑了很多城市。说是为他,其实为自己。」「梦到他恋爱,被窒息感吞噬。」「希望他幸福,别坎坷,也别难过。」「又一年过去了,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一个男孩子。新的一年,希望不了。」故事的开头是遥远的他,故事的结尾是苏杳的他。★★★★★★★★★★★★★★★★★★★★★★★【预收《别淋雨》↓】和江一屿协议结婚前,林宿宛见过他两次。第一次在高考结束的那个夜晚,林宿宛第一百七十三次被母亲爽约。站在雨中等公交时,江一屿拿着一束雪绒花从她面前经过。少年穿黑色冲锋衣,戴黑色棒球帽,帽檐遮盖不住的那双清透的带着雾气的眼睛若有似无地从她身上掠过。公交即将来临,被淋了一身雨水的少年忽而折回,到她面前。“花要吗?”少年并没和她对视,看着她的发顶用随意干净的声音些许唐突地问她。-林宿宛第二次见江一屿是在公寓楼下的咖啡厅。江一屿是父亲给她找的联姻对象。看完婚前协议,林宿宛抬眸,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冷淡幽沉又莫名带着自嘲的桃花眼。“……”林宿宛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毕竟当年,她占过他很大的便宜。她用三十五块七从他手中买到一束稀有昂贵的花材。林宿宛不确定面前的男人是否记得当初的一面之缘,选择暂时装傻。须臾沉寂,装傻的女孩被饶有兴致的男人拖回七年前。男人压着声,嗓音倦懒,林宿宛听见他同自己翻旧账,低淡道:“还欠我十六块三的买花钱,怎么?是不准备还了?”林宿宛:“……”记性这么好是准备申请吉尼斯最佳记忆力吗。-婚后第二年的春天,林宿宛准备按照原计划和江一屿领离婚证。领证前一晚,林宿宛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她给对方准备了还算隆重的礼物感谢他这些年的关照。在过去的近十年,她收到过这位朋友邮寄给她的很多把雨伞。朋友愣了一下,随即道:“江一屿还没告诉你吗?伞不是我寄的。”见林宿宛眸光疑惑,朋友解释:“因为你不记得他了,他只能用我的名义做这件事。”那晚的最后,林宿宛在餐厅门口撞上江一屿。男人安静站着,轮廓分明精致冷峻的脸一半氤氲在雨中,另一半隐没在光里。沉寂须臾,林宿宛走到他面前,把他手中没打开的雨伞接过来。“林宿宛。”“嗯?”“下雨天民政局不开门。”男人若有其事道:“明天还会有雨。”“……”见女孩沉默,江一屿收起自己的插科打诨,他喉结轻轻滑动,望着女孩的黑眸沉了又沉。又是须臾安静,林宿宛手中的雨伞被男人拿回,她看到他把伞撑开遮在她头顶,为她挡住风雨。那双好看的桃花眼望着她,叹了口气,跟她说:“你别淋雨。”朋友不久前说过的话在林宿宛耳边回荡:“你不喜欢雨天,常常丢伞,你准备到雨季多的城市读大学。或许只要伞足够多,就不会再被淋到。”那你呢?林宿宛看着把伞遮在她的上方自己却浑身湿漉的男人,想说:“明明最不喜欢下雨的是你。”-林宿宛:「我忘掉了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江一屿:「表白那晚,她用陌生的目光望着我,跟我说:“我认识你吗?”」「“我认识你吗”原来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是遥远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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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锦,身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嫁到了县里面的工人家庭,老公帅气温柔,两人郎才女貌。可惜,时间一长,她却发现老公不过是个渣,为了一个银行的职位就和别的女人暧昧不已。你既无情我便休,宋锦想也不想的提出了离婚。唯一让她忧愁的是她的女儿,她担心她从来没吃过苦,正犹豫不已的时候,女儿泠泠却坚定的表示一定要跟着她。行!宋锦咬牙道,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养娃嘛,她可以做到的。她带着一个小拖油瓶,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她们这离婚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过的!看吧,她这样,长得再好看也都很难再嫁出去的。所以说,为什么要离婚呢?忍一忍不就好了吗?宋锦冷笑,为什么要靠男人?靠自己难道就养不活自己和女儿?她还偏就不信这个邪!摆摊开店开公司建工厂宋锦踏踏实实的,一步一步走来,在这个光辉的时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还重新拥有了幸福的家庭。而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人们傻眼了嗯?离婚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不是应该很惨吗?居然还可以过得这么好?!什么?她还成了首富?!2宋泠的上一辈子,父母离婚,她爸抢到了她的抚养权,开启了她被忽视的人生,也促成了她和妈妈的爱恨纠葛。直到她在二十岁死亡之后,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是真爱她的人。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1985年,这一年她五岁,爸妈正在酝酿离婚。她妈宋锦正在犹豫自己创业风险太大,朝不保夕,考虑要不要把她先留在她爸家里生活个几年?她赶紧摇头,不要!她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妈妈。3宋泠发现,她妈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原来,男人算什么,她妈自己就是大佬!宋锦蹲下来看着女儿,这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除了你自己。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当然,还有你妈我。宋泠好好的,我也要成为大佬!PS与排雷1看了很多爸爸是大佬的,想写一本妈妈是大佬的。主线是妈妈的创业故事和女主的成长。双女主,可能妈妈的戏份也更重一些,事业爽文。2本文背景年代大概为19852008,并不仅仅是80年代。另外,每个人的年代回忆都不一样,且有艺术加工,请勿考据。3女主和妈妈都有CP。4女主前世懦弱,女主妈妈前世也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母亲,对前几章有意见的不妨再往下看看,实在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勉强。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momocha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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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已开,下本成为霸总文学里全能但摆烂的秘书同系列完结文饲养杀殿日常花弥穿越了。 按理来说,重生这种好事必然紧接着就是逆袭,成为学霸,变成有钱人。 但 她重生的方式一言难尽。 她重生在了战国。 变成了一位公主,你以为战国的公主是个好差事?不,那只是联姻的工具。 就在她为自己的人生感到悲哀时,她发觉 自家亲妈好像不是人。 不,她不是开玩笑,而是作为待嫁公主的她,看到了亲妈竟然弄死了亲爹! 而且亲妈还有尾巴和耳朵! 夭寿啦! 这个世界竟然还有妖怪吗? 很不凑巧,她好像是妖怪的孩子。 当知道老母亲是狐狸,她父亲是蛇。 花弥沉默了,那她是什么?狐狸蛇?蛇狐狸? 等下,蛇不是有两根 哦,不对,她是母的,她一根都没有。 突然庆幸ing 就在她苦逼的看着亲妈成为城主,而自己成为了唯一的公主,感觉或许可以再努力苟一下的时候,她忽然得知,她亲妈有个朋友叫凌仙姬! 而凌仙姬有个儿子叫杀~丸。 很好,这道题她会,杀殿未来还有个半妖弟弟。 花弥再次沉默,别问,问就是她想死一下。 蜕变结束后,花弥从狐狸变成了蛇。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闻到一股清冷犹如霜雪的好闻气息,意识瞬间迷离,心脏为之疯狂跳动,不由自主的走上前,迷迷糊糊的抱住对方,毫不犹豫的吻 没吻成功,她被迫化作原型,被白犬摁住七寸,脑袋朝下,狂揍。 花弥嗷呜 杀殿呵,杂碎 2024429留 1cp杀殿 2战国养成系,拆杀铃(作者不吃) 3不走原著剧情,大概是基建日常流 4存稿十万或者1000收开坑,开坑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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